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更好地引导和鼓励教师发挥教师言传身教的作用,不断完善学院的育人体系,进一步加强师生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实行思想导师制,旨在拓展教师和学生沟通的有效平台,让教师能够在思想上引领学生,生活上关照学生,学业上指导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激励学生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积极参与文明寝室建设,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珍惜韶华、脚踏实地,把远大抱负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飞扬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高质量就业或升学打好基础。
4、关注学生心理困惑,及时疏导,培育学生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
5、提醒学生关注安全问题,如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诈骗、防火、防盗、防恐、防宗教渗透及保护国家安全信息等。
6、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和班主任、辅导员沟通,由学院及时处理解决。
1、每年新生入学后,为每名学生配备思想导师,原则上指导周期为4年,如遇特殊原因,可由学院为学生调换导师。
2、思想导师由学院选聘,学院根据师生比例情况确定每位导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导师。
思想导师是学生思想成长的引路者、心理健康的爱护者、学业规划的指导者,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思想导师坚持经常与学生进行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状况。师生可以通过面谈、电话、微信、QQ、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的交流,保证每月至少交流一次。学院发放专用记录本,由思想导师记录日常指导情况。
1、学院成立学生思想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思想导师的实施和考核。
2、学院每年评选表彰优秀学生思想导师,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之前施行的文件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